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從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面試開考比例為3:1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的,由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報考者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
地點:銀川市金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樓會議室(銀川市金鳳區(qū)滿城南街與長城路向南500米)。
三、資格復審內容及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擬進入面試人員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筆試加分條件。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考生須填寫雙面打印的《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
(二)身份證、準考證、戶口薄。三個證件基本信息須一致,集體戶籍考生可提供戶籍卡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1.非寧夏戶籍的區(qū)外普通高等院校寧夏生源應、往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記載本人戶口遷移信息的原戶口簿,或提供戶口遷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寧夏戶籍的證明。
2.非寧夏戶籍、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證書或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相關服務證明。
3.以父母 (含岳父母、公婆) 、子女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父母信息的戶口簿以及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證明。以配偶為寧夏戶籍資格報考的人員須提供記載配偶信息的戶口簿以及結婚證。
(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網上查詢結果(帶二維碼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報考定向“三項目”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人員,“三支一扶”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西部計劃志愿者需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服務地項目主管部門關于其服務年限的證明和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大學生村官需提供服務地項目主管部門關于其服務期間的考核材料、合格證;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證、所屬縣(市、區(qū))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參軍入伍證明,隨軍家屬需提供結婚證、配偶所在單位團級及以上政治工作部門出具的隨軍證明或《隨軍家屬登記表》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錄)聘中已享受過“三項目”定向招(錄)聘政策被(錄)聘用人員,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五)師范類專業(yè)復審,明確為師范類專業(yè)或從畢業(yè)證書可判定的,不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不能認定為師范類專業(yè)的,須提供畢業(yè)院校師范類專業(yè)證明和院校蓋章的課程表、成績單等。
(六)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和面試成績單。但在辦理招聘手續(xù)前,須取得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七)考生為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的,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一年的不得報考;新招聘到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本縣(市、區(qū))以外招聘崗位的;現(xiàn)聘崗位未滿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滿足報考條件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材料。最低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2024年2月21日)。
(八)加分證明材料:
1.少數(shù)民族加分的考生,提供身份證和戶口簿核對。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筆試加分的,必須提供《革命烈士證明》和能夠證明與烈士關系的材料。
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筆試加分的,須提供縣(區(qū))以上黨委、政府或自治區(qū)有關部門提供的“因公犧牲人員證明”和能夠證明與其關系的材料。
以上所有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身份證復印正反面,戶口簿復印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四、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隱瞞信息、填報虛假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根據違規(guī)事實,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記入個人誠信記錄。
(二)復審時,若考生自行放棄,需提供放棄聲明,親筆簽名,原件或傳真(掃描)發(fā)送給審核人員留存。
(三)考生在資格復審結束時(5月16日18:00前)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及之后各環(huán)節(jié)的公示在銀川市金鳳區(qū)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http://www.ycjinfeng.gov.cn/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該網站并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各位考生在收到電話或短信通知后應積極配合,及時回復。
咨詢電話:0951-505746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
銀川市金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下載:
寧夏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xls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