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2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公告》精神,我局會同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等單位,通過現(xiàn)場審核,按照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筆試人數(shù)從到低分以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F(xiàn)將資格復(fù)審合格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時間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公示期間,如反映公示對象存在問題,可采取寫信、打電話等方式向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舉報。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確有問題的,將取消招聘資格。
來信請寄: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郵編:751300,舉報電話:0953—8025172,接受電話舉報和來信時間為公示期間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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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fù)審合格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二)
同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6月14日
原標題:同心縣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fù)審合格擬進入面試人員公示(二)
文章來源:http://www.tongxin.gov.cn/xwzx/gsgg/202306/t20230614_4145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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